明人
江平
明白人

江平

法律

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,中国民商法学主要奠基人 · 中国政法大学

浙江宁波(生于辽宁大连)1930年生莫斯科大学法律系已故
只向真理低头。
#民法#商法#罗马法#法学教育#法治
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中国民法之父改革开放30年30位杰出人物全国优秀教师
专属数字资产域名:jiangping.mingrentai.com
编号:MRT-2026-0215

一、人物摘要

江平(1930年12月28日—2023年12月19日),原名江伟琏,祖籍浙江宁波,生于辽宁大连,中国著名法学家、法学教育家,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、前校长,中国民商法学的主要奠基人之一,被誉为"中国民法之父"。1948年考入燕京大学新闻系,1951年作为新中国首批公派留学生赴苏联莫斯科大学法律系学习,1956年提前毕业回国任教。1957年在"反右"运动中被划为右派,下放劳动改造,右腿致残。1978年平反后重返法学讲台。1986年作为主要起草人参与制定《民法通则》,此后参与《合同法》《物权法》《公司法》《信托法》等多部重要民商事法律的起草。1988年至1990年担任中国政法大学校长,1988年至1993年担任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、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。他倡导"法治天下"理念,通过演讲和著述普及法治观念,被誉为"法治布道者"。2023年12月19日在北京逝世,享年94岁。


二、基本信息卡

项目 内容
姓名 江平(原名江伟琏)
生卒 1930年12月28日 — 2023年12月19日
籍贯 祖籍浙江宁波,生于辽宁大连
身份 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、前校长,中国民商法学主要奠基人
毕业院校 燕京大学新闻系(肄业);莫斯科大学法律系
核心领域 民商法学、罗马法、公司法、信托法
主要荣誉 改革开放30年30位杰出人物、全国优秀教师、"中国民法之父"

三、人物经历时间线

早年:从大连到北平

1930年12月28日,江平出生于辽宁大连一个银行职员家庭,原名江伟琏,家中兄弟姐妹六人,排行第五。时值大连处于日本殖民统治之下,他在这座殖民地城市度过了七年童年时光。

1937年,"七七事变"后,父亲带领全家离开大连,先到上海,后辗转至北平,住进一座四合院。江平初中就读于北平艺文中学,高中就读于著名的崇德中学(今北京三十一中)。

1948年,考入燕京大学新闻系。后因参加进步学生运动,被校方开除。

1951年,作为新中国首批公派留学生赴苏联留学,进入莫斯科大学法律系学习。这彻底改变了他的人生轨迹——从新闻转向法律。

1956年,提前毕业于莫斯科大学法律系,回国后进入北京政法学院(现中国政法大学)任教。

坎坷岁月

1957年,在"反右"运动中被打成右派,下放北京西山劳动改造。在一次劳动事故中,右腿被火车轧断,从此终身残疾。

1957年至1978年,经历长达二十余年的政治磨难,被迫离开法学讲台,先后从事体力劳动和资料管理等工作。

学术黄金期

1978年,改革开放后获得平反,重返法学讲台,开始重建中国民商法学体系。

1979年,担任北京政法学院民法教研室主任,主持民法教学和科研工作。

1983年,担任北京政法学院副院长。同年,北京政法学院更名为中国政法大学。

1984年,担任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。

1986年,作为主要起草人之一参与制定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》,这部法律被誉为"中国的民事权利宣言",确立了民事主体、民事权利、民事责任等基本制度。

1988年,当选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、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。同年7月,担任中国政法大学校长。

1990年,卸任中国政法大学校长职务,但继续担任教授和学术研究。

1993年,任满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。此后继续参与《合同法》《公司法》《信托法》等法律的起草论证工作。

1999年,参与《合同法》制定,推动统一合同法律制度的建立。

2001年,被聘为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。

2007年,参与《物权法》的制定,为保护公民合法财产权提供法律保障。

晚年时光

2023年12月19日,在北京中日友好医院逝世,享年94岁。中国政法大学发布讣告称其为"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,我国著名法学家、法学教育家"。


四、核心成就

1. 《民法通则》起草——奠定中国民事立法基石

1986年作为主要起草人参与制定《民法通则》,这是新中国第一部具有民法性质的基本法律,确立了民事主体、民事权利、民事责任等基本制度,被誉为"中国的民事权利宣言"。该法为中国后续的民事立法奠定了坚实基础,在中国法治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。

2. 多部重要民商事法律立法

先后参与《合同法》(1999年)、《物权法》(2007年)、《公司法》、《信托法》等多部重要民商事法律的起草和论证工作,形成了中国现代民商法律体系的核心框架。作为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,推动多项重要法律的审议通过。

3. 法学教育改革与人才培养

担任中国政法大学校长期间(1988—1990年),推行教学改革,倡导"法治天下"理念。培养了大批法学人才,学生遍布中国法律界,包括众多知名法学家、法官、律师和立法工作者。

4. 法治启蒙与公共传播

通过大量演讲和著述向公众普及法治观念,被誉为"法治布道者"。其著作《沉浮与枯荣:八十自述》深刻记录了中国法治进程,影响了中国法律人的精神成长。他提出的"法治的核心是约束公权力、保障私权利"成为一代法律人的思想共识。


五、名言金句

"只向真理低头。"

"法治的核心是约束公权力、保障私权利。"

"法律人的使命就是为权利而斗争。"

"我一生只做了一件事,就是法律。"

"我不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法学家,我只是一个法学教育者。"


六、争议事件

根据公开资料检索,截至目前未发现该人物存在重大争议事件。江平先生一生致力于民商法学研究和法治建设,其学术声誉和人格风范受到法学界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尊重。他在特定历史时期遭受的政治磨难属于时代背景下的个人遭遇,不影响其学术成就和历史地位。


七、社会影响与评价

  • 江平是中国民商法学的主要奠基人,参与起草的多部法律构成了中国现代民商法律体系的基础,对中国的民商事立法产生了不可替代的影响。
  • 他培养了大批法学人才,学生遍布中国法律界,形成了中国民商法学的学术传承体系。
  • 他被誉为"中国民法之父"和"法治布道者",其倡导的"只向真理低头"精神成为一代法律人的座右铭。
  • 2008年被评为"改革开放30年30位杰出人物"之一,是法学界为数不多的入选者。
  • 2023年逝世后,社会各界广泛悼念,法学界称其为"法学界的良心"和中国政法大学"永远的校长"。

八、信息来源

  1. 百度百科 - 江平:https://baike.baidu.com/item/%E6%B1%9F%E5%B9%B3/10683211
  2. 中国政法大学新闻网 - 江平:为法治奋斗的传奇人生:https://news.cupl.edu.cn/info/1015/28298.htm
  3. 南方周末 - 江平:一直追梦的"80后":https://news.cupl.edu.cn/info/1015/9013.htm
  4. 界面新闻 - 中国政法大学原校长江平逝世:https://www.jiemian.com/article/10562800.html
  5. 光明网 - 法学泰斗江平先生辞世:https://m.gmw.cn/2023-12/19/content_1303605822.ht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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擅长领域

民商法学罗马法公司法信托法法学教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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